按照《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河南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豫政辦〔2016〕86號)、《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洛陽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洛政辦〔2016〕55號)和《孟津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孟津縣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孟政辦〔2016〕32號)文件要求,特編制本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全文包括概述、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,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概述
2016年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?! ?br />
?。ㄒ唬娀I導、落實責任。根據(jù)人事變動,及時調整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領導組,負責全局信息公開工作總體規(guī)劃和重大事項、重要文件的審核與決策,全面推進、指導、協(xié)調、監(jiān)督全局信息公開工作。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均安排了專人擔任政府信息公開聯(lián)絡員,負責信息采集、發(fā)布、綜合協(xié)調等工作,同時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目標考核,形成了由局主管領導親自抓,各股(室)、各單位負責人具體抓,一級抓一級,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。
?。ǘ┩晟浦贫取?yōu)化機制。根據(jù)上級要求,結合工作實際,修訂了《政務公開工作制度》等相關制度,進一步完善了《孟津縣住建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》和《孟津縣住建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》,制定了《孟津縣住建局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計劃》,豐富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和公開方式、規(guī)范了公開程序,建立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為主,以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為輔的工作機制;把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納入每年各部門、各單位工作目標責任狀的主要量化考核內容之一,確保了信息公開的及時有效,方便了群眾服務了社會。
(三)加強培訓、不斷提高。多次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會,組織學習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上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,為信息公開工作更好開展創(chuàng)造了良好前提。
?。ㄋ模┘訌姸讲?,積極推進。由領導小組牽頭每月抽查各股(室)、各單位政務公開情況,對在督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及時糾正,及時總結,不斷提升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6年,我局通過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發(fā)布住建政務信息289條。其中工作信息119條,其他政務信息170條。
(一)進一步發(fā)揮網(wǎng)絡信息公開主要載體優(yōu)勢。不斷完善和豐富局門戶網(wǎng)站的建設動態(tài)、公告公示、機構職能、政策法規(guī)、辦事指南等欄目內容;對局網(wǎng)站進行了改版;設有專人對門戶網(wǎng)站進行維護和內容更新,服務社會需求。
?。ǘ├^續(xù)發(fā)揮新聞媒介的強力宣傳作用,公開我局各項政務工作信息。2016年,我局在《洛陽網(wǎng)》、《洛陽晚報》、《洛陽市住建委信息》等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上發(fā)表有關我局工作的信息47篇(條),在《孟津網(wǎng)》、《新孟津報》等縣級新聞媒體上發(fā)表有關我局工作的信息96篇(條)。
(三)創(chuàng)新形式,信息公開多樣化。除了通過我局門戶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外,還采用熱線電話、政務信息公開欄、辦事指南、《公開手冊》等多種方式公開政府信息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
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辦公室,設在縣住建局南二樓。2016年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除了按制度規(guī)定應該收費的以外,其他公開的政府信息,我局均不予收費。
五、行政復議、訴訟情況
我局2016年度未發(fā)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;未發(fā)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;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(包括信訪、舉報)。
六、存在主要問題
一是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,政府信息咨詢服務功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。二是信息公開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,信息公開程度還需要進一步拓展,要進一步加強宣傳、擴大應用。三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(yè)務素質和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。
七、改進措施
1、統(tǒng)一思想、提高認識。堅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把其作為服務社會、服務群眾的重要途徑。做到機構健全、制度完善、責任到人,建立起各負其責、運轉協(xié)調的信息公開長效機制。
2、提升政務信息公開服務水平,進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,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方式、方法。
3、完善政務公開信息監(jiān)督、考核機制,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及時。進一步規(guī)范細化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。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,落實審核責任,把好信息公開的質量關。
2017年2月10日
(張道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