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解讀:孟政辦〔2021〕3號關于印發(fā)孟津縣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
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3-15 來源:孟津交通運輸局

一、總體目標

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(tài)文明建設思想,認真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、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關于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,緊緊抓住國家加快發(fā)展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的戰(zhàn)略機遇,助推加快洛陽副中心城市建設,按照“政府主導、多策并舉、鼓勵更換”的原則,通過財政資金支持的方式,鼓勵和引導企業(yè)提前更換在用燃油(含油改氣)巡游出租汽車,加大新能源出租汽車的推廣應用力度,在2025年年底前我縣巡游出租汽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。

二、組織領導

成立孟津縣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,組織推動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,統籌協調有關重大問題,指導監(jiān)督各單位開展工作,對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檢查。分管縣領導任組長,縣政府辦副主任、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副組長,縣發(fā)改委、財政局、科工局、公安局、自然資源局、信訪局、城管局、市場監(jiān)管局、攻堅辦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,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李崇暴任辦公室主任,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支部書記李萬壽任辦公室副主任,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,做好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。

三、工作任務

(一)做好風險管控工作。出租汽車行業(yè)多種因素復雜,提前更新要以穩(wěn)定為前提,對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進行風險評估,制定信訪應急處置預案,收集研判涉及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的不穩(wěn)定問題,對涉穩(wěn)動向及時預警、督導化解,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互通,做好出租汽車行業(yè)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,形成維穩(wěn)工作合力,維護社會大局穩(wěn)定。

責任單位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信訪局、縣公安局

(二)逐步完成新能源出租汽車更換工作。縣城更換巡游出租汽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。2025年底前完成到期的巡游出租汽車更換??h公安交警部門為提前更新巡游出租汽車“營轉非”提供高效服務。

責任單位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公安局

(三)確定新能源出租汽車車型。新能源出租汽車即巡游出租汽車選型應滿足《河南省工業(yè)和信息化廳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(fā)純電動出租汽車引導性應用條件的通知》(豫工信聯裝〔2020〕35號)中有關要求。

責任單位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科工局

(四)確定車輛專用號段、顏色和標識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號段。車體顏色為車輛輪眉線以上為秋碧藍色,輪眉線以下為尊黃色,統一使用巡游出租汽車車輛標識。其他車輛不得使用巡游出租汽車專用車體顏色和標識。

責任單位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公安局

(五)確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標準。為鼓勵出租汽車企業(yè)更換新能源車輛,啟動我縣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調價程序,制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標準。

責任單位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發(fā)改委

(六)車輛更換補貼和提前更新補償辦法。

1.車輛更換補貼。

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更換的每車給予6000元的更換補貼,202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完成更換的每車給予5000元的更換補貼。

2.車輛提前更換補償。

2021年補償政策為:提前1年(按自然年度)更換的每車給予8400元補償,提前2年(按自然年度)及兩年以上更換的每車給予16800元補償。2021年12月31日止停止對2023年年底前經營期限到期車輛給予提前更換補償。

本次車輛更換補貼及提前更換補償為一次性補貼。根據現行財政體制,補貼和補償資金納入財政預算,根據實際更新車輛數測算補貼補償金額。2022年補償政策另行制定。車輛經營期限到期后,出租汽車企業(yè)超過180天未更換新能源車輛投入運營的,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收回運力指標。

責任單位:縣財政局、縣交通運輸局

(七)加快充電站(樁)等基礎設施建設。加快縣城區(qū)域充電樁科學布局,滿足出租汽車充電需求。

責任單位:縣發(fā)改委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財政局、縣科工局、縣城管局、縣自然資源局、縣供電公司、縣城投公司


解讀單位:孟津交通運輸局

規(guī)范性文件:http://qrsi.cn/html/1//2/151/161/4954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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